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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A经济法破产法真题演练|破产财产分配与债权清偿顺序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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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3-16 19:23:1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破产法是CPA经济法的重要考点,破产财产分配与债权清偿顺序是必考内容。本文通过真题演练,帮助考生掌握破产程序。

【核心知识点】
一、破产债权清偿顺序:职工债权→社保税款→普通债权
二、破产财产:债务人财产、撤销权追回财产
三、债权人会议:审查债权、通过重整计划
四、别除权: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优先受偿

【真题演练】
【例题1】甲公司破产,破产财产500万元。职工债权100万元,社保费用50万元,税款30万元,普通债权400万元。说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和各债权人受偿金额。

【例题2】乙公司破产,管理人发现乙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无偿转让财产100万元。该行为效力如何?管理人应如何处理?

【例题3】丙公司破产,破产财产300万元。银行对丙公司厂房享有抵押权,该厂房评估价值200万元。银行对该厂房的权利如何实现?

【例题4】下列债权中,属于破产债权第一清偿顺序的有(  )
A.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 B.破产人所欠税款
C.破产人所欠职工医疗费 D.普通破产债权

【答案解析】
【例题1解析】
破产财产分配顺序:
第一顺序:职工债权100万元,全额清偿
第二顺序:社保费用50万元,全额清偿
第三顺序:税款30万元,全额清偿
剩余财产=500-100-50-30=320万元
普通债权受偿=320/400×100%=80%
普通债权受偿金额=400×80%=320万元

【例题2解析】
该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。
根据破产法规定,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无偿转让财产的,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。
管理人应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,追回财产100万元计入破产财产。

【例题3解析】
银行对该厂房享有别除权。
银行作为抵押权人,对该厂房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银行可就该厂房拍卖、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0万元。

【例题4解析】答案:AC
解析:职工工资和职工医疗费均属于职工债权,是第一清偿顺序。税款属于第二清偿顺序,普通债权属于第三清偿顺序。

【解题要点】
1、牢记三清偿顺序
2、理解撤销权的行使期间
3、别除权优先于普通债权
4、破产财产不足时的比例清偿

(本文为CPA经济法真题演练,建议先独立完成后再看答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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